是的,办案人员的责任心,对调查结果起决定性作用。前面我已经提到。这责任心,应当包括三个方面:对组织负责,对当事人负责,对日后自己办过的案子负责。
我又接手的一起外调任务,也是入党政审调查,调查方向是山东省平度县乡下。
林场机械段五十多岁的季段长,老家山东,十七岁来林场工作,已经当了二十年段长。他那股吃苦奉献的劲头,没一个人不佩服。工作再忙再累,他每月必交一份入党申请书,二十年没间断过。党总支领导很为难,因为他政审方面有难以迈过的坎儿。以前的两次外调,政审结论上都明晃晃写着“其三叔被我八路军炸死。”如果是事实,他本人就是“血仇子弟”,当然属于“阶级异己分子”,这样的身份,别说入党,当段长也不合适。
东岳书记像当年高海江书记那样郑重对我下达任务:陈年积案,调查难免有难度,但也一定要查清楚。要不,咱们太对不起人家。我明白东岳书记指的是,季段长的一贯表现和请求入党的苦心。
我看了前两次的调查材料和政审结论,依据都来自季段长家乡所在公社的政审卷宗。对此我有一连串疑问:他三叔死时多大年龄?当时是什么身份?炸死他的究竟是什么人?为什么要炸死他?具体是怎样情况下炸死的?这些,材料上都没有。
我们临上混合车下铁力,东岳书记追上来叮嘱:这是老季师傅背了多少年的沉重包袱,一天查不清,他就一天睡不好觉。希望你们回来那一天开始,他能睡上好觉。
责任实属重大,我们一点也不敢怠懈。到了山东省平度县某公社,仔细看过纸黄墨淡的卷宗,向接洽的公社党委秘书提出了我的五点疑问。他说卷宗是五十年代建立的,那时公社能写材料的人很少,记载的事项都很简单,他也说不清楚。
我们只好去大队,再去庄里,三天找到七个知情人。得到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,就断定这是一起荒唐的错案。因为那位“三叔”被炸死时只有九岁,还是个孩子啊。
几位知情人对事件发生的具体年月说法不同,回忆的事件过程大体一致。
当年,八路军小队临时驻扎在庄里,为防止鬼子夜里偷袭,熄灯后在庄子四周埋下地雷,每天清早再起出来。
那天清早,九岁的三叔起得过早,半醒半睡地赶着羊群出庄,踏响了地雷。
这就是季段长“其三叔被我八路军炸死”政审结论的来历。
不难看出,当年填写政审卷宗的人,只是为了完成填写工作,责任意识十分淡薄。
回到林场,东岳书记听了汇报,感慨得咬住嘴唇直摇头。让人叫来季段长,把调查结果告诉他,希望他从这一天开始,能睡上好觉。
季段长的好觉没有睡成,他家人说他一夜无眠。第二天突发重病,送到铁力住院。
东岳书记去铁力林业职工医院第三次看望他,告诉他一个喜讯:上级党组织批准了他的入党申请。他双眼大睁,发出异样的光彩,随即又闭上了,看样子是睡着了。
他睡得很沉,再也没有醒来。
东岳书记让人查了季段长的出勤记录。为了积极表现,争取入党,他数十年从未请过一天病假。他妻子说,这些年,他常常整夜整夜睡不实,唉声叹气,像装了一肚子愁事儿。
我们的调查,帮季段长卸下背了半辈子的沉重政治包袱,实现了他入党的终生愿望。他该彻底轻松,也会永远睡得很实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