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01-08 10:25:56
来源:豆瓣[摘要]1.画面与声音不言自明。 画面所传达的情绪是不言自明的。比如荒原的大全景让你倍感孤独,而秀丽的桂林山水让你心旷神怡。这些都是不言自明的。
画面上人物的行为是不言自明的。也许你并不知道他开车要去哪里,但画面上,人物在开车这一行为却是不言自明的。除非你从没见过汽车。
电影中的声音也是不言自明的。下雨的声音,咳嗽的声音,机器的声音,这些都是无须解释的。除非你从没听过下雨,从没听过人咳嗽。
2.电影的基本单位不是镜头,而是动作。
动作与反动作构成一个节拍。所谓反动作,就是“动作的结果”或“对动作的反应”。比如,一个人端起枪,这是一个“动作”。他抠响扳机,这就是一个“反动作”。一个动作可以同任意动作连接起来,构成一个“节拍”。比如,一个人端起枪,下一个画面可以是少女在跳舞。这样一来,少女跳舞就是端起枪的反动作。观众用不着你去解释两个画面之间的联系。他们自己会去积极地联想、推测、揣摩。
事实上,《故事》这本书也是把节拍作为电影的最小单位的。但是因为你们不了解电影本体论,所以就看不出个所以然。
3.电影最重要的生命线就是维持视觉趣味。
维持视觉趣味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运动(与变化)。一段毫无情节可言的表现运动现象的纪录片,也能长久维系观众的视觉兴奋。
因此,在构思电影的动作节拍的时候,要想方设法找运动。或让人物动,或让摄影机动,或通过使用道具来创造“动”。日本导演小津安二郎的电影很“静”。在这里就牵涉到有意味的静与呆板沉闷之间的分别。在这里,初学者必须时刻在电影里面创造运动。
举个例子:
“突然,教室门被大力推开,又“啪”地一声反弹回去合上了。武星吓得浑身一颤……”
编剧必须牢记,你所写的字,最终是要交给摄影机去执行的。这就牵涉到在一个根本原则:所谓看见,不是指人的“心眼”看见,而是指摄影机的“机眼”看见。
经过长期的进化,人的视觉已经和逻辑思维高度联系在一起了。人可以在看见一样东西的时候立刻进行相应的概念思维。比方说,你上街看到一帮老头子走路。而这就不是单纯的“看”了。事实上,大多数人看见的只是一堆概念,即一帮“老头子”。只有小孩或接受了美术专业训练的人,才能真正“看到”那帮老头子。衡量你是否真正看到了你看到的东西,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你能不能把它画出来,如果画不出来,你能否清晰地说出它的外形特征。
在人类的视错觉中,有一类错觉是人类特有的。那就是受先入之见的影响而发生视错觉。比如,你被告知,和你相亲的是一个精神病人(而事实上不是)。于是你看他干什么都好像怪里怪气的。
电影不是靠人眼来拍摄的(这就与画家不同了),而是靠摄影机来拍摄的。摄影机不会思维。你就记住这一点吧。
摄影机只能看见“教室门被推开”,它看不到教室门被“大力”推开。那么,如何传达“教室门被大力推开”的信息呢?很幽默的是,你后面的这句话,就很形象很生动地传达了:又“啪”地一声反弹回去合上了。
通过门反弹回去的画面,观众就一眼看出了(也就是不用动脑筋就知道)门是被大力推开的。
“武星吓得浑身一颤……”摄影机只能看到他颤抖了一下,它可看不出武星的心理。有一次,有个同学问,假如不这样写,看(剧本)的人看不懂怎么办?
我幽默地回答他:看不懂的人,你还用得着为他写剧本么?
上一个画面和这个画面一结合(你一定要记住,你写的不是话,你写的是画面),这个武星为什么会颤抖难道还用得着解释吗?即使他颤抖的原因不是显而易见的,你也不要解释。因为看的人会自动地进行解释。
比如一个女人亲吻一个男人。下一个画面,男人的枪顶着女人的后背。
你说说,你用得着去解释他们的行为动机吗?
“武星眼见前面就是墙,只得转到旁边,双手撑在前后两张桌子上……”这句话特别典型地反映了编剧初学者的错误观念,即无法摆脱人物的内在视角。小说家可以这样写。因为小说家可以代人物立言。所谓“眼见”、“只得”都是人物内心的逻辑思维过程或结果。而摄影机是无法理解这一切的。
编剧始终要牢记曾哥的名言:编剧用摄影机写作。
编剧的视点只能是摄影机的视点。摄影机很笨,他只能接收光线。
这句话的根本错误在于忘记了编剧只能通过摄影机来“看到”他所构思的场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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